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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上半年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
时间:2020-07-3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2020年上半年,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工作部署,坚持“讲政治、顾大局、谋发展、重自强”的总体要求,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发展。现将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: 


一、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

(一)审查逮捕工作 

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9件236人,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60.6%和56.3%。同期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8件194人(含积存),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46人,不捕率为19.2%,同比下降5.6个百分点。 


 

(二)审查起诉工作 

上半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7件628人,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8.1%和22.18%。同期决定起诉456件641人(含积存),不起诉46人,不起诉率为6.7%,同比上升1.9个百分点。 


 

(三)未成年人检察工作 

上半年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人,起诉15人,决定不起诉4人(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人);对侵害未成年权益犯罪,共批捕4人,起诉11人。对25人开展社会调查,开展普法活动8次。 


 

(四)认罪认罚工作 

上半年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2件597人,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%(人);认罪认罚案件出庭程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共127件,占比34.8%;同期提出量刑建议405人,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84人,幅度刑量刑建议121人,分别占比70.1%和29.9%;同期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94人,采纳率达97.3%。 


 

(五)侦查活动监督工作 

受理立案监督36件,同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件、撤案9件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2件;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2人,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5人,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审查起诉罪行22人,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7件;提出抗诉4件;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,其中立案3人,提出变更强制措施3人;提前介入侦查14件。 


 

二、民事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

上半年共调取审查100余案件,从中发现、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4件,其中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、调解书监督案件4件,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件,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年,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4件,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。经审查,发出检察建议21份,其中执行活动监督16份,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务5份。办结对民事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监督案件并提请抗诉1件;支持起诉书1份;查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件,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。


 

三、公益诉讼主要办案数据


上半年共受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,同比上升116.7%。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,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。开展诉前程序19件。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。 


 

四、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


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、控告、申诉等信访案件56件,与去年同期持平,信访事项均在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处置,按期办结,未发生越级访、进京访情况。 


 

五、检察建议主要数据


上半年共制发检察建议53份。其中书面送达45份,公开宣告送达8份,公开宣告送达占比15.1%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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